川供发〔2016〕12号
四川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分公司
关于印发《四川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四川省分公司战略合作协议书》的通知
各市(州)供销社,人保财险四川省分公司各市州分公司: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促进农民增收致富,推动农村全面小康社会建设,进一步拓展经营服务领域,更好地履行为农服务职责,近日,四川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以下简称“省供销社”)和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分公司(以下简称“人保财险四川省分公司”)签署《战略合作协议书》(以下简称《合作协议》)。现将《合作协议》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做好贯彻落实工作。
一、高度重视,合作发展
推进供销社综合改革,加快发展农业保险,是深化农村改革,推动我省现代农业加快发展和建立完善现代农业产业支撑保护体系的重要内容。各级供销社和人保财险各分支机构要开展深入合作,充分发挥供销系统和保险机构优势,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互相支持对方拓展服务领域和内容,不断扩大保险覆盖面,增强风险保障能力,共同打造“供销社+人保”三农服务综合平台,更好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
二、金融创新,共同探索
双方应共同积极争取国家相关部门对“三农”保险金融创新的政策支持,积极推广符合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业产业化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特点的一揽子保险产品和涉农贷款金融产品,共同积极推荐符合条件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参加人保财险“支农融资”项目,为农户和涉农企业提供一揽子综合金融服务,有效缓解“贷款难、贷款贵”的问题。
三、深度合作,狠抓落实
按照《合作协议》,省供销社与人保财险四川省分公司将在三农服务、保险业务作、保险代理、人员培训以及资源共享等方面开展合作,并建立沟通协调机制,不断扩大合作范围。各地要根据本地发展和服务现代农业产业具体实际,加强业务沟通整合,在自愿平等的基础上,强化基层合作创新,进一步充实完善和细化合作内容,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切实将《合作协议》落实到位。
四、加强领导,有序推进
各地要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常态化合作机制,明确工作目标,定期沟通联系,在传统领域密切合作的同时,研究创新合作领域,并共同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充分发挥协同效应和各自的专业优势,构建“协同推进”的良好合作态势。
请各地在6月30日前,上报《合作协议》推进落实情况,合作重点项目和项目推进情况。
附件:1.《四川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分公司 战略合作协议书》
2.《各市州联络人名单》
四川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四川省分公司
2016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