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 136
四川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关于开展供销合作社农村一二三
产业融合发展试点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供销社、省社直属公司:
现将《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办公厅关于开展供销合作社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试点工作的通知》、《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关于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实施意见》、《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关于加强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的意见》转发你们。请认真学习贯彻,将我省供销社农业产业化、土地托管、电子商务、脱贫攻坚等重点工作与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紧密结合,做好本次试点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省社拟确定30个重点业务推进试点县。试点范围包括以下三类:已经获得2016年农业综合开发供销合作总社项目的县,拟申报2017年农业农业综合开发供销合作总社项目的县,省委农工委、财政厅确定的新产业新业态推进县中由供销社企业承担任务的县。
二、试点项目推荐要求:请重点推荐农产品产地加工、供销社流通、土地托管相关项目(即满足试点工作主要内容前三项的项目)。同时,项目应注重三个结合——与带动茶叶等供销社特色产业发展相结合、与农村电子商务发展相结合、与扶贫攻坚工作相结合。推荐的拟申报2017年农业农业综合开发供销合作总社项目将纳入省社项目库。
三、报送数量:每个市(州)供销社推荐1-2个试点项目。省社直属公司直接报送。
四、报送时间:各市(州)供销社、省社直属公司请于 2016年7月20日前
将推荐的重点业务试点县名单、推荐的试点项目申报材料(文字材料限2000字以内)以书面和电子文档形式报送至省社综合业务处。
联系电话:028—86623358
scgxyw310@126.com
附件:1. 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办公厅关于开展供销合作社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试点工作的通知
2. 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关于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实施意见
四川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2016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