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四川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关于做好 “千县千社”振兴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

  • 时间:2016-11-03

  • 浏览:5862

  • 来源:社务指导处

  • 作者:社务指导处

  • 字号:
  • 打印

  • 分享:

 

 

 

 

川供社〔2016〕217号

 

四川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关于做好 “千县千社”振兴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供销社:

根据《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关于印发<“千县千社”振兴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供销厅合字〔2016〕42号,以下简称方案)和《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办公厅关于做好2016年“千县千社”振兴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 》(供销厅合字〔2016〕58号)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现就做好有关工作提出以下要求:

一、高度重视基层社改造提升工作

总社制定下发的《“千县千社”振兴计划实施方案》,是加快基层社分类改造,提升基层社建设水平,从根本上扭转基层社薄弱局面,从而进一步夯实供销社为农服务基础的重大安排部署。当前我省基层供销社发展还存在着覆盖面不高,与农民的合作不够紧密、综合服务实力不强,为农服务能力较弱等问题,各市(州)供销社要抓住总社实施“千县千社”振兴计划机遇,高度重视方案的贯彻落实,认真抓好本地区有关工作实施推进,加强组织领导、加大扶持力度、强化监督考核,培育一批综合实力强、服务功能全、与农民联结紧密的基层社标杆社,努力打造成服务农民生产生活的生力军和综合平台。

二、科学编制“千县千社”振兴计划实施规划

各市(州)供销社要按照整体谋划、梯次推进的原则,以方案要求为规划依据,组织本地区的县级供销社,认真研究制定2016—2020年五年整体实施规划和年度建设规划。要结合基层社建档立卡,一社一册工作,优先在省级基层社示范社中培育,同时可选择基本符合条件的基层社,或者目前尚未达到标杆的条件,但具备较好的工作基础,且基层社负责人积极性较高的基层社进行培育,确保每个县都有基层社标杆社建设主体。要明确建设内容和时间节点,确保建设规划具有可行性和操作性。

三、加强扶持保障,扎实推进基层社标杆社创建工作

总社已经明确将进一步加大对基层社标杆社扶持力度,将供销合作社基层组织发展专项资金主要用于支持标杆社项目,“新农村现代流通服务网络工程”上划拨资金、农业综合开发供销合作总社项目资金向符合条件的标杆社项目倾斜。省社也将加强对基层社标杆社的培育和扶持,全省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发展资金等项目资金将重点支持全国供销合作社系统基层社标杆社及重点培育的基层社。省社还将对“千县千社”振兴计划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并将“千县千社”培育工作列入年度综合业绩考核,对工作成效显著的单位,加大扶持力度,对推进工作不力的单位要进行通报批评。各市(州)供销社也要参照总社、省社做法,坚持市场化运作和财政扶持推动相结合、供销合作社自建与开放办社多方联建相结合、加强县域资源整合与系统上下联合合作相结合,将政策资源进一步向基层社倾斜,同时加大考核督导力度,扎实有序推进创建工作。

四、抓紧做好2016年度“千县千社”振兴计划实施工作

根据总社的要求,省社将组织全省系统开展2016年度基层社标杆社培育和评选工作,具体工作进度安排如下:

(一)市(州)推荐阶段(11月3日—11月9日)。各市(州)供销社组织本地区县级社做好初选、推荐工作,最终确定2016年度创建推荐名单,填报《2016年度“千县千社”振兴计划创建单位推荐表》(附件3),于11月9日前报送至省社社务指导处。因2016年度实施工作时间紧、任务重,省社不作创建指标分配,各市(州)供销社结合当地实际进行推荐。

(二)省供销社择优上报阶段(11月10日—11月11日)。省供销社在对各地推荐名单进行综合评价的基础上,择优确定全省2016年度“千县千社”振兴计划创建单位名单,上报总社合作指导部,同时将上报名单反馈至各市(州)供销社。

(三)创建实施阶段(2016年11月12日—2017年2月16日)。各市(州)供销社要加强对县级供销社的督促,加强对列入上报名单的基层供销社的跟踪,指导其加快创建进度,确保到验收时达到《“千县千社”振兴计划实施方案》提出的各项指标要求。

(四)创建验收阶段(2017年2月16日—2017年3月6日)。各市(州)供销社组织对基层供销社进行初步验收,填报《2016年度“千县千社”振兴计划验收情况表》(附件4),并于2017年2月22日前上报省社社务指导处。省社将于3月6前组织实地复核,并将验收情况反馈至总社合作指导部。合作指导部将在随机抽查的基础上,对达到建设标准的基层社标杆社予以授牌。

联 系 人:唐宇怀

联系电话:028—86756651

电子邮箱:scgxsw@126.com

 

附件:1.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关于印发《“千县千社”振兴

         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供销厅合字〔2016〕42号)

          2.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办公厅关于做好2016年“千

             县千社” 振兴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供销厅合字

            〔2016〕58号)

          3.2016年度“千县千社”振兴计划创建单位推荐表

          4.2016年度“千县千社”振兴计划验收情况表

 附件1

附件2

附件3、4

 

四川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2016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