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7-0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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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安全储运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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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供安〔2017〕43号
四川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关于转发《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全国“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各市、州供销社,省社直属企业、中农成都公司:
根据《四川省政府安委会办公室转发<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全国“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的通知》要求,现将《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全国“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安委办明电〔2017〕3号)转发你们,请按照通知要求,结合供销社实际,扎实抓好安全生产大检查“回头看、回头查”工作,确保全国“两会”期间系统安全稳定。
附件:《四川省政府安委会办公室转发<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全国“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四川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2017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