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组织第十五期农民专业合作社引导小农生产进入现代农业 发展暨农村电商品牌建设培训的通知

  • 时间:2017-08-01

  • 浏览:7147

  • 来源:中国合作贸易企业协会

  • 作者:中国合作贸易企业协会

  • 字号:
  • 打印

  • 分享:

中贸企协函[2017]3 号

 

各相关单位:

 

按照总社供销厅社团字[2009]97 号文件精神,贯彻《流通合作

 

组织分类》国家标准由我会分批组织实施,八年来,紧紧围绕农民

 

专业合作社发展开展培训,现已完成十四期,受益达 2000 多人次,

 

效果显著。特别是在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以来,为更好贯彻落

 

实中发 11 号文件精神以及助推总社《关于加快推进电子商务发展的

 

意见》,继十一期增设电商应用后,积极探究涉农电子商务的发展趋

 

势,充实授课内容,不断适应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需求。第十五

 

期农民专业合作社引导小农生产进入现代农业发展暨农村电商品牌

 

建设培训,定于 2017 年 9 月 27 日—30 日在福建省•厦门市举办。

 

现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第一部分:农民专业合作社如何引导小农发展现代农业

 

1、供销社发展土地托管合作社的实践探索;

 

2、土地流转合作社和服务型合作社的实践探索;

 

3、各地基层社、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典型案例分享;

 

 

 

 

4、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联合社的创新与发展;

 

5、政府最新政策解读。

 

第二部分:农村电商的品牌建设

 

1、了解当前农产品电子商务的发展趋势、机会及国家相关政策;

 

2、区域品牌、企业品牌、产品品牌建设;

 

3、农产品质量标准化体系、产品安全溯源体系、企业诚信体系、

 

法律体系构建;

 

4、农村电商供应链模式创新;

 

5、“农村电商”、“县域电商”、“微电商”、“电商扶贫”整体分

 

析解读;

 

6、十大农村电商模式分析(浙江遂昌、浙江临安、浙江丽水、浙江

 

桐庐、河北清河、山东博兴、浙江海宁、甘肃成县、吉林通榆、陕西武功)。

 

第三部分:特色农产品展销对接

 

1、农产品现场展示

 

2、农产品现场推介

 

二、培训专家

 

拟请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合作指导部负责人

 

社科院农村发展研究所农村组织与制度室主任,中华全国供销

 

合作总社监事会监事,供销社综合改革第三方评估组成员 苑鹏

 

原社科院数量经济与技术经济研究所信息化与网络经济室主任

 

汪向东

 

北京工商大学经济学院教授、中国食品(农产品)电子商务研

 

 

究院院长、商务部电子商务咨询专家、农业部农产品市场流通专家

 

洪涛

 

淘宝〃特色中国高级营销专家

 

三、参加人员:各级供销合作社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或部门

 

负责人);基层社主任、副主任;农民专业合作社理事长、农民专业

 

合作社领办企业相关负责人;电子商务主管领导、电商公司;超市、

 

批发市场、社属企业相关负责人 。

 

四、时间安排:2017 年 9 月 27 日—30 日(27 日全天报到、28

 

日、29 日全天培训、30 日对接、洽谈、自行考察拜访)

 

五、收费标准:1800 元/人(培训费、资料费),食宿、考察统一

 

安排,费用自理。

 

六、培训要求:请各单位按要求积极组织参加。具体事项如下:

 

(一)各省、市级社指定带队人员, 并选派 1~2 家优秀专业合作

 

社参展。参展单位准备产品介绍材料,及参展宣传材料和参展产品。

 

(产品介绍材料,于 9 月 20 日前以电子版形式发到会务组,以便编

 

入会刊。)

 

(二)培训地点:厦门市

 

(三)本次培训由中国合作贸易企业协会主办,由北京国信达仁

 

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具体承办。汇款户名:北京国信达仁信息技

 

术有限责任公司,开户行:北京银行总部基地支行,汇款帐号:

 

01090849300120108048271

 

(四)联系人:刘先波 邮 箱:804010894@qq.com

 

  附件:通知原文

              报名回执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