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供企〔2017〕246号
四川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关于报送社有企业改革发展情况材料的通知
各市(州)供销社:
为贯彻落实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关于深化社有企业改革促进转型升级的指导意见》(供销合字〔2015〕54号)要求,研究、总结、推广各地推进社有企业深化改革、转型升级方面的经验做法,以点带面,引导带动社有企业全面提质增效、做大做强,全国供销合作总社要求报送各省社有企业改革发展情况材料。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材料要求
(一)各市(州)社有企业工作总体情况
全面总结自2015年全国供销合作社有企业工作会议以来本市(州)社有企业改革发展的总体情况,内容包括:社有企业改革发展取得的成绩、主要做法、经验体会、存在的问题以及下一步工作安排等。
(二)各市(州)社有企业典型材料
从本市(州)供销社系统总结推出几家改革发展成效突出的社有企业应涵盖市、县各层企业,内容围绕转型升级、开展农业社会化服务、创新经营模式、开展联合合作、强化内部管理、提高运营质量等方面,典型单位数量不设上限。
二、报送要求
请各市(州)社于2017年10月20日前将上述材料文字版及电子版各一份(文字版须加盖公章)报送省社企管办。
电子邮箱:sccoop6322@163.com
联系电话(传真):028-86623008
四川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2017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