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四川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关于开展供销合作社系统金融服务情况调查的通知

  • 时间:2019-0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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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作者:四川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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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州)供销合作社:

为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落实中央和省委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部署要求,稳步开展农村金融服务,切实防范和化解金融重大风险,根据《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局(部)关于报送各地规范发展金融服务工作情况的函》(供销金函管字〔2019〕1号)要求,在去年开展两次摸底调查的基础上,省社决定再次对全省系统金融服务情况进行全面深入调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查范围

调查范围包括各级供销合作社、供销合作社社有企业以及供销合作社领办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开展的各类金融服务。

二、调查内容:

(一)农村资金互助试点情况。包括省、市(州)以及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试点的农村资金互助社、农村资金互助联合社、农村资金互助会、农民专业合作社或联合社内设的资金互助部、信用合作部等试点情况,包括基本情况、推进措施、试点经验、风险防控情况、存在问题、下一步推进措施及政策建议。

(二)合作金融、普惠金融、商业金融发展情况。包括合作发展基金、农村产权交易、保险、保理、融资担保、小额贷款、融资租赁、社银合作业务和社保合作业务发展等基本情况、推进措施、取得成效、存在问题及建议。

(三)金融服务组织风险防控情况。包括:是否对本级供销合作社系统参与设立金融服务组织、开展的金融服务工作进行全面摸底调查及摸底调查的具体情况;是否掌握供销合作社直属单位参与设立的各类金融服务组织的设立运行、内部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外部接受监管、风险防患等情况,尤其是掌握供销合作社参股、无实际控制力的各类金融组织风险情况以及具体做法;是否存在无政府部门批准、无监管部门监管、突破批准范围违规经营的金融机构和业务以及问题整改情况;对个别信用互助组织突破社员制、封闭性,冒用银行名义经营,违规高息揽储、高息放贷、将资金大量投向非农产业甚至国家限制性行业领域,以及业务缺少实体依托、背离发展初衷、“垒大户”等问题,是否制定了整改计划以及整改落实情况;对冒用供销合作社名义进行金融活动的单位是否限时清理、制定退出计划及清理退出进展情况;对于供销合作社指导的无实质产权关系的资金互助组织有何意见和建议。

(四)2019年以来金融服务发展情况。2019年以来本地供销合作社承接各类金融机构的普惠金融服务、参与组建农村中小型金融机构、农村信用合作、农业保险等业务的情况;各地供销合作发展基金的设立运行情况;本地区供销合作社系统金融服务典型经验,尤其是开展供应链金融方面的典型情况;为推动本地金融服务工作,开展政策协调、进行课题研究、人员培训情况;开展金融服务过程中遇到的主要问题,对总社、省社金融服务工作的建议等。

三、工作要求

(一)请各市州供销合作社就调研内容形成调研工作报告,并认真组织本地区相关单位填报调查报表(见附件),经主要领导签字后报省社互助合作处。

(二)请各市州供销合作社总结报送1个金融服务典型案例。

(三)请将工作报告、汇总报表、典型材料(纸质版+电子版)一并于8月1日前报送省社互助合作处。

附件:1.农村资金互助基本情况统计表

2、农村资金互助(信用合作)试点情况调查表

3.基金(含供销合作发展基金)开展情况统计表

4.普惠金融、社银合作情况统计表

5.社保合作情况统计表

6.融资担保开展情况统计表

7.小额贷款开展情况统计表

8.其他金融服务开展情况统计表

联系人:刘文德

联系电话:028—61326718

联系邮箱:2672944219 @qq.com

四川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2019年7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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