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期行为往往披着开拓创新的外衣,潜伏在唯政绩甚至是腐败行为之中,损害企业综合实力和长远利益,是经济领域最可怕的“庸”。县供销社根据系统短期行为的表现苗头,坚持应用多种控制手段综合治理,全力保护创业成果、推动供销合作经济科学发展。
一是固定资产权属控制。明确直属企业和改制基层社剩余资产的产权归属县供销社,由县供销社建立专帐管理,统一配置、调度、处分,坚持等量开发置换、改造变新、有卖必买等处分原则,保证资产数量不减、保值增值、效用增大、利率提高。
二是实力项目目标控制。对反映企业实力和抵减实力的财务项目,下达年度积累和消化指标,签订目标责任书,推行超奖短赔责任制。
三是流动资产质量控制。确定企业各种形态流动资产的质量标准和反映其质量的财务指数,企业按季报送流动资产质量专项分析,县社职能机构定时或不定时以盘点、审计、监察等形式开展全面或专项考评,严格追究流动资产质量问题和财务指数不达标的责任,限期弥补。
四是企业行为制度控制。完善企业组织模式、业务运行方式、员工出入机制,健全民主决策、民主管理、社务公开规则,建立业务运作程序及规范、财务手续、岗位工作流程、资本安全流动、费用合理支出等制度体系,使企业各种行为在规章制度的严格执行中规范进行,防止短期倾向。
五是监督责任纪律控制。健全企业短期行为的监督机构,落实领导和行管职能的监督责任,严格监督纪律,对监督不及时、不全面、不严格的责任人,除追究渎职责任外,并连带追究经济责任。(何秀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