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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昌县供销合作社建四型农合组织32个

  • 时间:2013-0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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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平昌县供销社

  • 作者:何秀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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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发[2009]40号文件精神,平昌县供销合作社把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作为构建农村服务体系的重要内容,以开发商品资源、繁荣农村流通、综合服务三农等途径,已领办四种类型的专业生产合作社(协会)32个,其中3个获得省部级表彰。

         一是产业经营型。供销社在参与农业产业化经营中,与村社签订联合发展产品生产协议,把辖区的农户组织起来发展专业生产,推行“供销社+专业合作社+农户”经营模式。供销社对这类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产业农户生产上给予扶持,产品签订保护价收购协议,产品销售后的利润二次返还。如西兴皇山茶叶专业合作社、响滩镇金桥黄花专业合作社等,目前比重占22%。

        二是综合经营型。各地基层供销合作社在体制转型中,由供销社与本单位分流职工、社会能人等共同创建的农村社区综合服务型的合作经济组织。领办企业对这类合作经济组织的社员不仅提供优惠的种养业资料,而且在农村社区开展农产品收购、生产资料配送及庄稼医院、生活资料超市、可利用垃圾回收、其它需求代理代办业务,为社区群众提供综合性、便民性服务。如驷马镇利民生猪养殖专业合作社、岳家镇花生专业生产合作社等,目前比重占30%。

      三是流通服务型。由供销社龙头企业或基层社牵头发起,组织从事同类产品的生产经营大户、农村经纪人,在自愿互利的基础上领办的专业合作经济组织。领办企业对这类合作经济组织重在做好市场信息、销售流通等服务,推动产品入市,解决农产品卖难问题,提高入社入会农户收入。如驷马镇富强生猪养殖协会、平昌县再生资源行业协会等,目前比重占25%。

       四是中介服务型。供销合作社企业帮助农民自发组织的合作经济组织依法完善组织建制、运行机制、财务核算、内部管理,扩大生产规模,以二者相同的职能为结合点,结成为农服务联合体,共同为产业农户提供产前、产中、产后系列化服务,协调龙头企业与农户的有效联结,促进农民增收、龙头企业增效。如响滩镇冠岭蔬菜专业合作社、江口镇星光园区水果种植专业合作社等,目前比重占23%。

         据统计,到2012年末,四型农合组织入社入会农户突破11000户,带动近10万户农民发展专业生产,户平增收3600多元,产销值突破5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