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改革

绵阳市出台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

  • 时间:2017-0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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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绵阳市社

  • 作者:赖小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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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供销社综合改革的《决定》和《意见》精神要求,稳步推进绵阳市供销社综合改革。近日,绵阳市委、市政府出台《中共绵阳市委、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绵委发〔2016〕23号)。全文紧紧围绕“为农服务”主线,分为总体要求、拓展经营服务领域、大力发展供销社基层组织、推进社有企业转型升级、创新工作机制和强化保障措施6大部分,共22条,明确提出全市供销综合改革的发展目标,重点任务和措施办法,政策有力,保障到位。

  《实施意见》指出,深化供销综合改革,要立足全市“三农”工作大局,以密切与农民利益联结为核心,以提升为农服务能力为根本,以创新组织架构、服务体系、治理机制、合作形式和管理模式为重点,按照政事分开、社企分开的方向,加快建成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需要、适应城乡发展一体化需要、适应农业现代化需要的组织体系和服务机制,到2020年,全面形成新型供销合作组织体系,综合服务平台功能健全完善,为农服务能力显著提升,成为服务“三农”的生力军和综合平台,成为党和政府密切联系农民群众的桥梁纽带。

  《实施意见》注重突出四大改革重点任务。一是拓展经营服务领域。创新农业社会化服务方式,提升农产品流通服务水平,打造城乡社区综合服务平台,构建农村产权流转交易服务体系,积极稳妥开展农村资金互助合作,积极参与推进脱贫攻坚。二是大力发展供销社基层组织。推进供销社基层组织与农民合作社融合发展,加快推进基层社改造,强化基层社合作经济组织属性,加强对基层社发展的扶持。三是推进社有企业转型升级。推进社有企业改革和联合合作,推进社有企业转型升级。四是创新工作机制。创新联合社治理机制,密切联合社层级联系,理顺联合社与社有企业关系。

  《实施意见》针对我市供销工作实际,补短板,夯基础,为“三农”,体现了三大特色。一是明确市、县供销合作社负责组织实施全市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体系建设和“市服务、县交易、镇审核、村收集”的总体思路,提出各级政府要对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建设、公益性服务给予财政补贴。二是突出建设新型基层组织。明确市、县供销合作社积极推进农民合作社发展,参与评定示范合作社;支持市、县供销合作社组建农村合作经济联合会;支持供销合作社创办农业社会组织服务中心;大力发展农村合作经济组织,代行基层社职能,更好履行为农服务职责。三是突出理顺社企关系。市、县供销合作社组建独立的全资社有资产经营管理公司,对供销合作社机关及所属企(事)业单位的社有资产和控(参)股单位股权进行管理经营,着力构建联合社机关主导的行业指导体系和社有企业支撑的经营服务体系。

  《实施意见》明确了一些列保障措施。要求各级各部门要站在加快推进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巩固党在农村执政基础的高度,树立重视供销合作社就是重视农业、扶持供销合作社就是扶持农民的理念,完善配套措施,统筹推进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明确设立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及发展专项资金,抓紧落实处理供销合作社财务挂账,建立农资救灾应急分级储备制度,财政给予资金补贴。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牵头负责,市委农工委、市供销合作社、市目督办等有关部门参与,建立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工作督查考核机制。重视和加强供销合作社领导班子建设,建立适应市场经济要求和为农服务需要的选人用人机制,全面加强党建工作,继承和发扬“扁担精神”“背篓精神”等优良传统,为供销合作事业发展提供强大精神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