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供办〔2021〕68号
四川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关于做好2021年基层供销社建设任务分解落实的通知
各市(州)供销合作社,省社机关各处室,各直属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乡镇行政区划和村级建制调整改革“后半篇”文章中《加强基层供销社建设工作方案》部署、全国供销总社关于基层供销社建设有关要求,持续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全面提升基层供销社服务“三农”能力,省社结合各地实际,对2021年全省基层供销社建设任务进行了分解(见附件),以使各地在推进工作中目标更加明确,措施更加精准,任务有效落实。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供销合作社要站在促进乡村振兴和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高度,把提升基层工作质量作为促进供销合作社健康发展的固本之策,推动工作力量向基层集中,优势资源向基层配置。要加强协调,把基层供销社建设纳入当地两项改革“后半篇”文章工作统一部署,统筹推动。注重与相关工作方案的衔接。要精心组织,抓紧摸清情况,认真制定规划,科学分解指标,加强分类指导,集中优势力量,狠抓工作落实,切实做到精准指导、精准施策、精准发力。各级供销社要科学制定本地区基层社建设实施方案,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推动基层社建设加快发展。
(二)加强政策支持。省社明确人往基层走、钱往基层用、政策向基层倾斜的工作导向,进一步加大对基层社建设的投入,专门安排省级供销综合改革及发展专项资金用于“基层社示范社”奖补,建立社有企业联系帮扶基层社制度,要求省级社有企业以资本、股权、产业为联结,加大与基层社的联合合作,探索企业帮扶基层社发展的新模式新机制。各级供销社要积极向当地党委政府汇报,主动加强与财政、农业农村、商务、金融等部门对接,积极争取资金、场地、人员等方面政策支持,确保项目资金重点向基层社建设倾斜。各级供销社要加快建立健全供销合作基金制度,供销合作发展基金应主要用于基层社建设和为农服务体系建设。
(三)加强跟踪督导。各级供销社要建立常态推进机制,对相关任务指标实施项目化、清单化、责任化管理,列出任务清单、责任清单,设立工作台账,定期或不定期开展督促检查,及时了解掌握工作进度、发现工作亮点、指导解决具体问题;同时加强经验总结,示范带动,整体推进。
(四)加强信息报送。按照省两项改革“后半篇”文章专项工作领导小组部署,省社原则上将每月通报1次全省系统面上和相关任务推进动态,每季度开展1次调研指导,年底进行综合监测评估。各地应将涉及两项改革“后半篇”文章工作的党委政府主要领导批示指示落实情况、重要部署和重点工作进展情况、经验做法和先进典型、目标责任制考核情况等事项的信息,于每月结束后10日内报省供销社社务指导处。
四川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2021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