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改革

泸州市泸县供销社:深化综合改革 推进县基一体 为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贡献供销力量

  • 时间:2024-07-31

  • 浏览:1182

  • 来源:泸州市泸县供销社

  • 作者:

  • 字号:
  • 打印

  • 分享:

泸州市泸县是全国供销总社电子商务示范县和全省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试点县,经过几年的改革创新,增强供销内生动力,积极为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

抢抓党政赋能夯组织基础

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供销综改工作。成立由县委书记、县长任双组长的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领导小组,落实县委副书记、分管农业副县长双常务主抓供销工作,县供销社理事会主任、监事会主任按双正科配备。镇级新型供销社组建党支部,选派机关干部担任支部书记。村级实现村党组织书记、村民委员会主任、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董事长、村级供销合作社主任“一肩挑”,全面夯实基层战斗堡垒。把供销改革发展工作纳入乡村振兴目标考核,先后出台39份文件,并整合资金3000余万元,支持供销改革发展。

创新“三社合作”铸基层根基

全省首创“供销合作社+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村集体资产公司)+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三社合作”发展模式,由县供销社牵头,按镇域划分,在至少入股35%(部分入股51%)且为第一大出资人基础上,吸纳村集体经济组织、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村组干部和农民入股成立镇级新型基层供销社。目前,20个镇级新型基层供销社吸纳社员股金总额达3718.80万元。2023年,全县供销社系统实现经营服务总额29.68亿元,盈利8436万元,其中基层社实现经营服务总额2.15亿元,带动村集体增收876万元,带动农户增收1485万元,实现“农民得实惠、集体得收益、供销得发展、党政得抓手”四赢局面。

推进“县基一体”促经济发展

以提升服务“三农”能力为根本,通过创新“三社合作”、推进“三级联动”、发挥“一网多用”,实施“统一核算”,增强县社统筹调配能力,实现县基管理一体化。按照“政府推动、商务主管、供销主抓、部门配合、企业主体、市场运作”的模式,整合资金2190万元,统筹用地71亩,建成供销电子商务产业园、供销商贸综合体(宴美冷链物流)等项目,构建起以社有企业为县级平台、镇级新型基层供销社为节点平台、村级网点为终端平台的“三级联动”网络经营体系,有效发挥“一网多用、双向流通”功能,畅通工业品下乡和农村产品进城的双向渠道,目前,发展县级社属企业21户,已建成1个县级物流分拣中心,19个镇级物流运营中心,251个村级“金通·邮快驿站”,发展农资连锁配送网点643个、农产品购销网点67个、再生资源回收网点126个、农村电商服务网点271个。

责任编辑: 周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