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2013年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申报工作的通知

  • 时间:2013-0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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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社务指导处

  • 作者:社务指导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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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州供销社:

  按照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办公厅《关于做好2013年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建设相关工作的通知》(供销厅合〔201319号)要求,我社决定组织开展2013年度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申报工作。现将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做好2013年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申报工作

  各市(州)、县(市、区)供销合作社要把示范社建设作为供销合作社开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工作的重要抓手,作为推动系统农民专业合作社快速、健康发展的有效手段,按照2013年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建设工作重点(附件1)要求,认真做好2013年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建设工作。要按照公平、公正、公开、有利发展的原则,积极组织符合条件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申报总社示范社,每个市州推荐23个。推荐申报的总社示范社,应符合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评选条件(见附件2),且须是供销社参股领办的专业合作社。申报示范社的农民专业合作社需填写《2013年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申请表》(见附件3),连同专业合作社发展情况、产品介绍、合作社及产品照片电子版上报至市州供销合作社;市州供销社要严格审查专业合作社条件,负责填写《2013年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申请汇总表》(见附件4),加盖公章后连同其他材料一并上报省社。  

    二、开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建设总结工作

  各市州供销合作社要对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尤其是示范社建设情况进行总结,阐明所采取的工作措施、工作成果、存在的问题和下一步工作思路,形成2000字左右书面材料,并填报《2012年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建设情况调查表》(见附件5),加盖公章后一并上报省社。

  三、开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典型经验推荐工作

  各市州供销合作社推荐1家内部管理规范、经营水平高、服务功能强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典型,对其主要做法和经验总结形成2000字左右书面材料,并上报省社。 

  四、材料上报方式及截止时间

  请各市州供销合作社将各项材料汇总统一报省社社务指导处(纸质材料一式2份,同时报电子版),申报截止时间为201365日。

  联 系 人:文建波 唐宇怀

  联系电话:028-86626320   86756651

  电子邮箱:scgxsw@126.com

    附件:12013年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建设工作重点

      2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建设标准

      32013年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申报表

      42013年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申报汇总表

      52012年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建设情况调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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