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四川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关于认真做好好防灾减灾加强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 时间:2014-06-26

  • 浏览:1469

  • 来源:安全储运处

  • 作者:安全储运处

  • 字号:
  • 打印

  • 分享:

 

 

 

 

 

四川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关于认真做好防灾减灾加强汛期

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供销社、省社直属单位、中农成都公司:

汛期已至,根据有关部门预测,今年汛期我省总降雨量接近常年,但时空极不均匀,局部洪涝明显,防汛形势不容乐观。各级供销社和省社直属单位要按照防大汛、抗大灾、控大事的要求,充分做好汛前各项准备工作,确保全省系统安全度汛。为此,特作如下通知:

一、提高防灾减灾意识,牢牢把握防汛主动权

各级供销社和省社直属单位要充分认识洪涝灾害对群众生命财产和企业可持续发展的危害性,大力开展防灾减灾宣传教育活动,切实提高防灾减灾意识,增强防灾减灾责任感,坚决克服麻痹大意和侥幸心理;要认真贯彻“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全力抢险”的防汛方针,把问题估计得更严重些,把情况想得更复杂些,把措施考虑得更周全些,从思想、组织、措施、物资等方面做好防汛准备工作,切实做到防患于未然,牢牢把握防汛主动权;要确定一名领导负责抓好具体工作,层层落实责任制,确保防汛的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二、立即开展汛前安全大检查,排查整改安全隐患

各级供销社和省直各单位要立即行动起来,结合“安全生产月”活动和本地本单位情况,对可能遭遇洪灾的生产经营场所和防汛设施设备等组织一次全面细致的防洪大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要迅速整改。省社将对部分地区的防汛工作进行抽查。

三、突出重点,保障员工人身和企业财产安全

各级供销社要对控股(参股)单位生产经营设施情况和本地洪涝灾害特点进行一次认真分析,确定防汛重点区域、重点设施和重点商品等,特别是对容易发生人身伤害和财产重大损失的关键部位要重点防范。当前我省系统的防汛重点:一是沿江、沿河和地处低洼地带的生产经营人员和设施;二是农资、棉花、食品等易腐、易烂、易溶商品和危险化学品;三是地质灾害。矿山开采、山区和丘陵地区的供销社要把预防地质灾害放在重要位置;四是地震灾区。“4.20”芦山地震形成大量地质灾害隐患,具有隐蔽性和长期性,对容易引发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的重要生产经营设施、场所,要加强检查,跟踪监控,严防次生灾害发生。

四、完善防汛应急救援机制,严格责任追究制度

各级供销社和省直各单位对防汛工作要精心部署,建立防汛机构,成立防汛抢险队伍,制定防汛应急救援预案,保持通讯畅通。要严格执行汛期昼夜值班制度、领导带班制度和事故及时报告制度,一旦发生险情,领导要靠前指挥。对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要实事求是统计上报,对因管理和措施不到位,造成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的,将追究有关领导和责任人员的行政和法律责任。

请各市(州)供销社和省社直属单位将防汛机构、联系人员名单及电话号码于6月15日前传真至省社安全储运处。联系人:张倩传真:028—86616939,24小时值班电话:028—86757814。

 

 

 

   四川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2014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