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池县供销社在贯彻县纪委“元旦”、“春节”期间励行节约会议精神中,对照中央“八条规定”和县纪委提出的“五项措施”,约法10条树正气。
1、“元旦”、“春节”期间行业和工作关系以外的不请吃,不吃请;
2、不收受任何形式或行为的礼品、礼金;
3、不借节日之名开展传统形式以外的活动;滥发礼品、奖金、问慰品、辛苦费;
4、在防寒保暖用电中,不违规使用空调或其他取暖设备;
5、人人做一件对单位或社会有益的好事;
6、开展2013年大春农资用量、品种调研活动;
7、开展送农资和农技下乡活动;
8、开展联系乡镇和贫困村贫困人员慰问活动;
9、开展系统困难企业帮扶活动;
10、不在公共或办公场所随地吐痰,乱扔垃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