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9日,三台县供销社党委书记、主任汤凯率领副主任江再维、袁兴果、股室相关人员及供销社入股企业--绵阳绿香源食品有限公司、三台县曹氏酱腌菜生产销售有限公司到绵阳市农村综合改革试验区--三台县双乐乡与当地村委会签订蔬菜产销对接合同。
县供销社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决定》和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积极融入综改区建设,为促进农村经济快速发展和农民增产增收,本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和互惠互利的原则,带领所属企业与双乐乡王家堰村、双拱桥村签订了蔬菜产销对接合同,两个村种植青菜、莲花白500亩,产品全部由公司收购。
汤主任在合同签订后强调:一、关于价格,合同中的保底价格是市场价格低于了保底价格,按照保底价格收购,如市场价格高于保底价格,按照市场价格收购,保证村民利益最大化。二、关于农药残留问题,一定要有相关技术人员专业指导用药,安全用药,真正做到绿色无污染,食品追溯源头安全,放心入餐桌。三、运输的问题,科学合理的运输,降低损耗,为农为企业减少不必要的损失,做到利益最大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