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1日,区供销社党组召开中心组学习(扩大)会,传达学习《四川省供销合作社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并对近期供销工作进行安排部署。联社党组领导班子成员、区纪委监委派驻区农业农村局纪检监察组、机关各科室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议要求:一是做好《条例》的学习宣传。深刻认识《条例》修订的背景和意义,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对供销合作社工作作出的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增强做好供销工作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努力发挥供销社服务三农主力军、生力军的重要作用,全面提高为农服务的实力和水平,真正成为党和政府密切联系农民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二是落实好《条例》的相关内容。要认真履行《条例》规定的主要职责,严格按照各项工作要求,加强党对供销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三是把学习贯彻《条例》与正在开展的各项工作结合起来,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全力推进“数字供富”建设,稳步推进项目建设,持续深化供销综合改革,助力乡村振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