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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2018年部门整体预算绩效报告

  • 时间:2018-1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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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部门概况

(一)机构组成。

四川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以下简称“省供销社”)机关内设机构(12个)。分别为:办公室、机关党委办公室、政策研究室、人事教育处、财务统计处、审计绩效处、经济发展处、社务指导处、互助合作处、企业管理处、离退休人员工作处、监事会办公室。

直属单位(9个)。其中:公益二类事业单位2个,分别为四川省商贸学校、四川省贸易学校(以下简称:“省商贸校、省贸易校”),两所学校为中等职业教育学校。另有社有企业7个。

省商贸学校地处德阳市。内部共设有校办、人事处、财务处、教务处、学生处、科研处、保卫处、总务处、党办、纪委、工会、团委、财会金融系、商务与艺术系、航空旅游系、电子机械系、基础部(升学部) 、招生就业办、成教办、培训中心等19个部门。

省贸易校构建“一总部三校区”管理模式,拥有一个总部及雅安、名山、石棉三个校区。下设有办公室,教务处,学生处,资产处,财务处,招生办,保卫处等16个科室。

(二)机构职能。

供销合作社是为农服务的合作经济组织,是党和政府密切联系农民群众的桥梁纽带,是推动农村经济社会发展不可或缺的重要力量。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主要任务是指导全省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承担重要农业生产资料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全省供销社系统参与和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推动生产合作、供销合作、信用合作、消费合作“四位一体”共享发展,加强商品供求、市场、信息服务体系建设,建立和完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做好为农业、农村、农民服务工作,监督和管理社有资产,行使本级社有资产出资人代表职能,并按出资额依法享有资产收益、重大决策和选择经营管理者等权利。具体为:

1.宣传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方针政策。

2.研究制定全省供销合作社发展规划;指导全省供销合作社的改革和发展,加快体制、机制创新,探索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合作经济的多种实现形式。

3.在政府授权下,承担对重要农业生产资料经营、管理工作;参与组织、储备、调运有关救灾物资的工作。

4.协调同政府有关部门、社会组织的关系,研究供销合作社运行中的重大问题;了解、反映供销社系统和农民群众的意见和要求,维护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

5.组织全省供销社系统参与和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组织发展专业合作社、消费合作社等中介服务组织,加强商品供求、市场、信息服务体系建设。

6.围绕建立和完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做好为农业、农村、农民服务工作,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民收入水平的提高。

7.监督和管理社有资产,确保社有资产保值增值,行使本级社有资产出资人代表职能,并按出资额依法享有资产受益、重大决策和选择经营管理者等权利。

8.参与国际合作,密切经济、技术交流活动。

9.承担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人员概况。

与财政存在经费供给关系的单位3个。预算管理级次是:四川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为一级预算单位,下属三个二级预算单位,分别是省供销社机关、省商贸学校、省贸易学校。

省供销社机关属参照公务员管理单位,根据“三定”方案,省供销社机关核定编制总数89个,其中参公事业编制79个,工勤人员编制10个。在职在编参公管理人员74人,工勤人员5人,离休9人。省商贸校为公益二类事业单位,事业编制171个,2017年年末实有在职人数148人,离休2人;省贸易校为公益二类事业单位,事业编制数125个,2017年年末实有在职96人,离休1人。

二、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财政资金收入情况。

2017年度,省供销社部门决算收入数18,248.80万元,较上年减少1,872.33万元,减幅9.31%。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8,053.41万元,较上年减少2,066.76万元,减幅10.27%;事业收入75.00万元,较上年增加75.00万元;其他收入4.89 万元,较上年0.96万元增加3.93万元,增幅411.72%;年初结转和结余115.51万元。

其中:省社机关部门决算收入11,015.9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0,992.76万元,其他收入4.89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18.34万元);省商贸校部门决算收入4,002.2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955.36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46.91万元);省贸易校部门决算收入3,230.5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105.29万元,事业收入75.0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50.26万元)。

(二)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情况。

2017年度,省供销社部门决算支出数18,248.80万元,较上年19,952.71万元减少1,703.91万元,减幅8.54%。其中:基本支出5,902.48万元,较上年增加7,11.38万元,增幅13.7%;项目支出12,346.32万元,较上年减少2,415.29万元,减幅16.36%。

其中:省供销社机关部门决算支出11,015.9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472.60万元,项目支出8,543.39万元),省商贸校部门决算支出4,002.2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107.71万元,项目支出1,894.56万元),省贸易校部门决算支出3,230.5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22.17万元,项目支出1,908.38万元)。

三、部门财政支出管理情况

(一)部门决策情况。

1.部门目标任务与法律法规,政策和社会发展要求、部门“三定”方案确定的职责、部门中长期规划以及目标分解成工作任务和项目相符、符合省委省政府重点工作任务安排。目标和工作任务制定清晰明确,目标任务合理可行,经过调查研究和科学论证,部门职责职能与预算项目的实施内容匹配、财政资源配置合理。

省社机关对照《四川省依法治省纲要》和《全面深入推进依法治省的决定》,按照依法治社、制度治社、民主治社的要求,集体决策,任务分解细化到岗,考核评价机制健全,机关工作人员法治素养良好。各处室认真落实部门落实岗位责任制,按照“三定”方案确定的职责、职能,将每个处室以及每个岗位的职责、任务、目标要求等内容具体化,并落实相应责任的制度,实行“AB”岗制度。印发了《四川省供销合作社“十三五”发展规划》,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突出重点、指导性与可操作性相结合的原则,制定“十三五”全省供销合作社发展规划,以规划为指引,全面推进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经营和服务等工作,全面提升供销合作事业发展水平。结合省社年度工作部署和《省社机关2017年度综合改革重点任务工作台账》,建立台账制度,由各处室督促综合改革工作扎实推进,按期完成。

省商贸校按照《四川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十三五规划》和《德阳市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的要求制定了《四川省商贸学校十三五规划》,结合《四川省财政绩效管理五年规划(2016-2020 年)》要求, 确定学校发展目标,一是构建质量保障体系,全面提高办学水平。建设以教学整改为重要抓手的质量保障体系,推进省级示范学校的创建,打造省级教师创新平台。二是加快专业转型升级,全面提升育人质量。打造乡村振兴战略的人才培养基地;重点建设电子商务、财会金融、电子机械、航空旅游等四个专业群。三是深化产教融合,提升社会服务水平。搭建农村电商、农村会计服务、农业生产服务、汽车后市场等四个领域的社会服务平台。

省贸易校根据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学习贯彻落实全国职业教育工作会议精神的有关要求,为促进学校持续、健康、科学发展,以更好地服务县域经济社会发展,结合学校实际,制定了学校“十三五”发展规划。总体目标是进一步完善政府、企业和学校三方联动的办学机制,坚持以服务地方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为宗旨,以区域人才需求和学生充分就业为导向,以全面提高教学质量和提升服务能力为目的,努力探索州场经济条件下中等职业教育的发展模式、运行机制和教育规律,不断深化教育改革,提高人才培养的针对性,促进办学定位与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深度融合,协助政府带动农民脱贫致富的助推器。

2.预算测算依据充分,绩效目标科学合理。预算测算与部门工作任务(项目)的匹配,体现部门工作内容的全面情况;基本支出与项目支出边界界定的清晰明确;项目间内容划分界定的清晰,重点内容优先保障安排;预算测算与相关定额标准相符,按照国家行政事业单位相关支出标准及进行费用测算。

省社机关和两所学校严格根据省财政核定和下达的控制数为基数来编制部门预算,预算编制工作按照省财政“两上两下”的要求按时上报。内容清楚明确,将民生支出、社保支出作为重点内容优先保障安排,科学规范编制“三年滚动规划”,各部门根据实际发展需要对下年度财政收支情况提出申报,通过党组会、社务会或者办公会审定后确定支出明细。尤其是部门预算专用项目在项目库中按照规定格式填报绩效目标,详细反映相应工作任务、经费预算的测算过程(含具体工作量、支出成本和采用的支出测算标准等)、达成的效果等。所有专项预算项目均填报绩效目标,说明项目概况,设定中长期绩效目标和年度绩效目标,确定具体的绩效指标和指标值,全面反映项目效益。

(二)综合管理情况。

1.开展中期评估调整工作情况。按照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省级预算执行中期评估工作方案>的通知》(川财预〔2015〕108号)文件要求,对2017年部门预算和专项预算项目进行了清理评估,填报了《省级预算执行中期评估情况统计表》,对部分年初预算不能执行的项目进行了合理的调整。

2.预算执行进度监控和绩效目标动态监控情况。结合省财政对相关部门的部门预算执行进度的监控和情况通报,省社各部门完善对预算执行和专项资金执行情况的监控手段,严格规范部门预算资金使用台账,建立季度预算执行进度通报制度。对预算执行效果不理想的部门,及时督促整改,并强化跟踪问效。

3.非税收入征收和上缴工作情况。非税收入预算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结合历年实际收入情况和当前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合理测算,确保不漏报、不瞒报、不虚报。2017年,省贸易校编制年初预算非税收入75万元,全额缴入财政专户,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4.资产管理信息化、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报告及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相结合情况。省社机关和两所学校均制定了资产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和实物管理相结合,新购置资产及时核算入账,登记资产卡片,建立资产管理台账。按规定向财政报送《行政事业单位新增资产配置预算录入表》和《资产处置收入和行政单位资产出租出借收入预算录入表》,严格按照省财政审核后的新增资产配置计划,编制新增资产配置预算。同时,依托四川省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做好年度政府资产报告编报工作。

5.内控制度管理情况。按照《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和《四川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关于全面推进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设的指导意见的通知》的相关要求,结合省社实际,省社机关和两所学校已初步建立起单位内部控制制度。

6.信息公开情况。按照省财政的相关要求做好预算公开(含所有财政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机关运行经费的安排、使用情况)、决算公开(含所有财政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机关运行经费的安排、使用情况)、绩效信息公开等工作,并在部门的门户网站上予以公开。

(三)部门绩效情况。

1.履职成效良好。一是重点任务数量指标全面完成。2017年度省供销社重点任务如助农增收、县域电子商务运用服务中心经营服务网点信息化改造、电子商务交易额、土地托管及流转面积增长、农产品销售、基层社乡镇覆盖率等完成率均超100%。

二是重点任务质量达到预期效果。供销社基层基础得到了夯实,全系统共发展基层社3366个,领办创办农民合作社8199个,农村综合服务社19112个,全省实现市(州)供销社全覆盖,乡镇基层社覆盖率达78%;农业社会化服务不断创新;农村电商发展推进迅速,全年全系统电子商务交易额37.14亿元;社有企业转型升级稳步推进,全年全系统实现销售总额1105.9亿元,利润总额14亿元;扶贫攻坚扎实推进,2017年在深度贫困地区共投入产业扶贫资金2141万元。

三是重点任务均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并按时报送。

四是行政成本达到要求。部门预算编制真实完整、项目绩效目标填报规范、待批复预算项目细化,中期评估预算调整和结余注销执行到位。

五是社会效益经济效益达到或超预期。全面深化供销社综合改革,深度参与脱贫攻坚,创新农业社会化服务,推进农村电商发展,推广土地托管服务,推进农村金融服务,优化联合社治理,推进社有企业转型升级,为农服务能力明显提升。2017年实现销售总额1105.9亿元,增长20.2%;汇总实现利润12.5亿元,增长6.8%。帮助农民人均增收30.68元,农产品销售总额同比增长28.3%,电子商务交易额37.14亿元,土地托管及流转面积168.7万亩,为“三农”工作做出了新贡献。

2. 部门重点工作和重点改革成效显著。一是聚焦重点难点推进综合改革。扎实推进全国供销合作总社赋予我省的“双线运行体制机制”改革试点工作,以联合社机关为主导的行业指导体系逐步形成,以社有企业为支撑的经营服务体系快速构建。4月下旬,成功承办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在广安市召开的全国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专项试点现场推进会,我省试点工作得到全国总社、省领导和全国代表的充分肯定。二是全面加强基层组织体系建设。开展基层组织专题调研,下达基层组织建设目标任务,印发深度贫困地区基层组织建设标准。推动基层组织参与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指导各地推进新型基层社示范社建设。三是学校教学科研成绩突出,教学质量进一步提升。深化产教融合,进一步提升了服务系统和地方经济的能力。

3.干部参加教育培训时长达到干部培训教育主管部门要求,技术人才培养工作开展有效。一是省社2017年培训各类干部1165人次。其中,参加党校、行政学院、干部院校主体班培训11人次,参加各类专题培训1096人次,参加网络培训58人次。党的十九大召开后,举办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培训班2期、培训干部320人次。省第十一次党代会召开后,举办学习贯彻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培训班3期、培训干部140人次。围绕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和省委十届九次全会精神,举办专题培训班2期、培训干部150人次;开展党章党规党纪培训2期、培训干部180人次。二是两所学校根据专业建设需要,也派遣专任教师和中青年教师参加了各类技术人才培训。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通过加强预算收支管理,不断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省供销社的部门整体支出管理水平得到提升,较好的完成了年度的各项工作目标。按照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自评打分,三个二级预算单位的自评分分别为省社机关90分、省商贸校95分、省贸易校89.5分。

(二)存在问题

通过本次评价发现,省供销社部门整体预算执行较好,推动全省供销系统综合改革成效显著,取得了一定的社会效益。但在预算编制和执行、内部控制等方面,也存在一些有待改进的问题。

1.预算编制水平有待提高,预算测算依据不够充分,绩效目标设定不够科学合理。由于预算编制工作的牵头部门是财务部门,而项目资金的测算标准及测算过程、绩效参数和指标值是具体使用资金的业务部门在填报,如果业务部门的经办人不能清楚了解这些标准和指标值的意义,就会导致预算编制的测算依据不够充分,编制出来的绩效目标不够科学合理,细化量化的指标值不够准确,无法达到绩效评价的目的。

2. 两所学校的非税收入征收工作有待加强。由于学校属于省属中职学校,招生工作受到很大的限制,尤其是省商贸学校,2017年招生计划虽然完成但是不理想,直接影响学校非税收入征收工作,非税收入预算无法达到预期目标。

3.财政专项资金分配进度较低,支付进度与预算执行的要求有较大差距。按照《预算法》规定,“县级以上地方各级预算安排对下级政府的一般性转移支付和专项转移支付,应当分别在本级人代会批准预算后的三十日至六十日内正式下达”。2017年,省供销社与省财政共管的省级综合改革及发展专项资金7150万元,经人代会批准下达后,由于省供销社与省财政就项目资金投向和使用方式产生分歧,一直到9月份才确定项目实施方案,下达财政指标文件,导致该笔财政专项资金的分配进度较低、执行进度延迟。

4.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基础比较薄弱,建设规划不够科学。尽管各部门按照《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的要求,初步建立起了内部控制制度,但建立的水平还比较低,还需持续改进和健全。由于没有确立具体的内部控制建设规划,通过科学的内部控制建设规划达成来对单位建设作出科学的指导,导致内控建设中存在投入大,效果小的现实问题。

(三)改进建议

1. 落实主体责任,强化绩效问责。建立部门预算管理责任制度,强化部门的预算编制和执行主体责任,形成“谁做事谁花钱、谁花钱谁担责”的制度,从预算编制到执行,各部门都要切实负起责任。建立绩效问责制度,把单位财政资金预算管理绩效纳入机关建设和效能建设的考核范围,并与部门预算资金安排、工作目标考核及领导离任审计等挂钩,进一步落实责任,提高单位对财政资金使用绩效的重视和开展绩效管理工作的自觉性。

2. 加强培训交流,提高业务水平。省财政要进一步加大对绩效管理部门的业务支持和指导,通过组织业务培训、专题会议等形式,提高各省级部门的预算绩效管理水平和实务操作能力。同时,组织更多契合财务人员工作实际的培训。定期不定期对财务人员、项目经办人进行系统培训,重点培训财务管理、会计核算、资产管理、预决算、内部控制、政府采购、项目建设等实务方面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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