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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入贯彻落实《四川省供销合作社条例》 助力推进广元市利州区供销社健康发展

  • 时间:2024-0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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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广元市利州区供销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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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3月30日四川省供销合作社条例》正式施行以来,利州区供销社多次组织全系统干部职工围绕强社、兴社、加强自身能力、提升服务“三农”功能等开展集中学习研讨,同时以学习抓落实助推各项工作有序开展,为利州区供销事业发展前景奠定建设基础。

一是建强为农服务组织体系,助农增收能力大步提升。通过盘活闲置社有资产,优化资产资源配置,在主城区投资1060万元,建设占地2.97亩,建筑面积2342.08㎡的大石供销社农产品仓库,通过配置智慧冷冻保鲜仓储设备,满足农产品筛选、分拣、组货、冷藏、存储和展示等功能,建成县域农产品冷链仓储集采集配中心。结合县域内片区划分和辐射带动作用发挥,联合荣山泉坝村集体经济组织、君兴种植专合社在大荣粮油现代农业园区内,共同投资240万元建成占地5亩,建筑面积近2000平米的具备满足区域性农业生产服务需要的为农服务中心,开展农业生产服务作业面积达到2万亩以上,托管土地3000余亩。让供销社的组织优势和专合社的服务优势有机结合,有效解决了供销社为农服务能力不足和村集体经济组织增收的问题。以“三社”融合模式持续加强基层供销社建设,全面激活供销社服务效能。深入推进基层社与村股份经济合作社、专合社之间的联合合作,建成金洞乡基层供销社,实现利州区基层供销社乡镇全覆盖。建成嘉陵街道小岩村供销社、龙潭乡曙光村供销社等4个村级供销社,建在村(社区)的基层社数量已达到基层社总数的34%。

二是建立健全服务机制,为农服务功能多元化拓展。积极开展农村会计服务,持续推动区政府出台的《利州区村(社区)和村(社区)集体经济组织实行委托代理记账办法(试行)》,实现了全区14个乡镇(街道)155个村(社区)、58个村集体经济组织、62个村民小组和农民专合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供会计核算、税务代办等服务。实现全区村(社区)代理记账全覆盖,集体经济组织覆盖65%,年收入达130万元以上,有效解决了村级财务处理难、质效监管难、财务数据集成难等问题。按照“村组信息采集—基层社收储—社有企业回收转运—第三方公司处理利用”的模式,形成了集销售、回收、利用和宣传推广为一体的废弃农膜(农药包装物)回收利用处置体系,近年来,共回收各类废弃农膜472.7吨,无害化处理农药包装物15.3吨,做到了农村废弃农膜和农药包装物的应收尽收和有效处理

三是强化社有资产监督管理,建强服务“三农”基础。按照资产权属不变,收益归属不变的原则,将区联社和基层社资产统一委托给资产管理公司进行经营管理、维修维护和开发利用,同时印发了《社有资产管理办法》《社有资产租赁办法》《社有资产竞租指南》《社有资产年度租金价格指导目录》等一系列涉及租赁方式选择、租赁价格形成以及租赁活动中一些关键环节进行规范的制度性文件。实现了所有权和经营权不分离,有效杜绝资产出租、处置的随意性,防止社有资产流失,防范重大经营风险。建立资产管理平台,将联社和基层社社有资产进行整合,由平台公司集中统一经营管理,全面实现资产市场化运营。对所有社有资产实行编码管理,建立资产租赁台账和资产收益年度分析台账。建立科学规范的租赁价格调整机制,建立资产经营目标考核体系,每年对租赁价格进行市场评估并出具全系统资产租赁指导价。资产收益实行预决算管理,按照租赁合同核算年度资产收益,年末对资产收益情况进行决算分析,不断挖掘经营潜力,提升资产收益。全系统资产统一管理运营后,资产收益年增长达100万元以上,为更好地服务“三农”工作经费来源打下坚实基础。

责任编辑:张小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