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7-0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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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社务指导处
作者:社务指导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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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供社〔2017〕56号
四川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关于深入贯彻落实全面深化供销合作社
综合改革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的通知
各市(州)供销社、省农资公司:
为认真贯彻落实2月24日国务院召开的全面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简称“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加快推进全省供销社综合改革,现就贯彻“电视电话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深入学习“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汪洋副总理重要讲话精神
全省系统要迅速掀起学习贯彻“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汪洋副总理重要讲话精神的热潮,通过深入学习,深刻领会中央关于全面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一系列重大战略部署,切实把思想认识统一到中央对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形势判断和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上来。要深刻领会、准确把握农业农村宏观环境变化背景下,中央将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作为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农村工作主线的重大意义;要深刻领会、准确把握农业供结侧改革的新的历史条件下,中央赋予供销合作社的使命责任和任务要求;要深刻领会、准确把握当前及今后一段时期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发展带有全局性、战略性、方向性的重大问题。要以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统揽,以服务延伸拓展为主线,以基层社改造和联合社治理机制创新为重点,坚定不移、持之以恒、扎扎实实地将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引向深入。
二、认真总结推广改革试点经验
各地要认真梳理、总结推进供销社综合改革的措施、经验,挖掘典型案例,形成并推广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省社要将“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全面贯穿落实到全省南江现场会议和系统培训会议的筹备工作中,紧扣 “电视电话会议”对供销社综合改革的最新要求,进一步完善现场会及培训会参观现场,突出展示重点,充分反映我省综合改革已取得的成绩,树立一批可学习的样板。力争通过现场会及培训会,全面提高全系统推进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提升对综合改革重大问题的理解和把握,找准改革的方向和方法,扎扎实实地将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引向深入。
三、突出抓好、有序推进重点任务试点工作
尚未出台贯彻省委﹝2016﹞22号文件实施意见或实施方案的地区,供销社党组要加强汇报协调,加快工作进度,确保在3月底前出台。承担重点任务试点工作的供销社,要按照的试点方案,扎实推进各项试点工作,争取在8月底进行阶段性评估验收时抓出实绩、干出经验。结合省社领导联系基层工作安排,近期省社将对第二批综合改革试点地区开展调研督导,重点研究和解决试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指导改革试点的具体办法和举措。各级供销社也要加强对试点工作的跟踪、指导和督查,建立挂账整改制度,列出问题清单,按进度节点开展跟踪督查,定期交账、据实核账,确保重点任务试点工作取得成效。各级供销社要及时总结试点经验,建设一批典型样板,真正发挥好试点工作的示范带动作用。各级供销社要按照“电视电话会议”要求,主动向当地党委政府汇报,积极争取政策支持,推动落实去年5月6日汪洋副总理主持召开研究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有关问题的专题会议形成的会议纪要(国阅﹝2016﹞56号)精神,妥善解决供销社历史遗留问题。
四、加紧做好春耕备耕农资供应保障工作
全省系统要切实担负起供销社作为国家“抓得住、用得上”的为农服务力量的职责,发挥农资供应主渠道作用,积极应对当前农业生产资料价格上涨过快趋势,将“保供应、稳价格”作为首要任务,调动储备农资投入价格波动加大地区,避免农资价格波动异常。要严把农资进货质量关,严格执行国家价格政策,以“保本微利”的原则进行销售,以市场化手段维持农资市场价格基本稳定。要积极参与农资打假专项行动,确保农资市场健康有序,满足春耕备耕需求,保障农民切身利益。
四川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2017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