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关于扎实推进全省供销合作社系统土地确权
登记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县(市、区)供销社:
近日,省国土资源厅按照《中共四川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贯彻落实 <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意见>重点工作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 》(川农领 〔201 7 〕 3 号)要求,在征求省财政厅、省供销社意见基础上,制定了《四川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贯彻落实 <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意见>重点工作任务分工细化方案 》(简称《方案》,见附件1),对全省供销合作社进一步做好土地确权工作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现转发你们,并提出以下贯彻落实意见:
一、抓住机遇,加快推进全省供销社系统土地确权登记工作
各级供销合作社要深刻认识土地是重要的社有资产,对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具有重大意义。要切实增强土地市场价值不断上升、国家严格土地登记利用管理背景下,做好土地确权登记工作的紧迫感。要牢牢把握方案出台的重要机遇,加强组织领导,加大工作力度,主动对接当地国土、财政等部门,积极沟通协调,把推动土地确权工作作为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一项重要任务抓实抓好。
二、用好政策,妥善解决土地登记确权工作中的有关问题
各级供销合作社要认真研读方案,充分领会各项政策的深刻内涵,用足用好用活政策,推动解决土地确权登记过程中遇到的权属争议等问题。要通过与系统内外联合合作、转让部分土地使用权等办法筹措资金,加快开展供销合作社用地划拨转出让工作,并积极争取分批缴纳、缓交等优惠政策,做好划拨转出让和出让金使用政策落实工作。要有效加强供销合作社用地的利用管理,推动土地确权工作取得实质性成效。
三、做好调查,及时反映推进土地确权登记工作中的困难
为准确掌握全省系统土地确权登记现状,省社决定, 以 4 月3 0 日 为基准日,开展一次土地确权登记情况调查(见附件2)。县(市、区)供销合作社负责调查县(市、区)本级及基层社的土地确权登记进展情况,市(州) 供销社负责调查市本级的土地确权登记进展情况并汇总本级和所辖县(市、区)供销 合作 社的调查情况 , 填写附表,于5月 30 日之前报 省社。此外,对在推进土地确权登记工作中遇到的困难,请各市(州)供销合作社主动跟踪了解,并及时上报省社,省社将适时会同省国土厅、省财政厅研究解决。
联 系 人:唐宇怀 冷杰
电 话:028 — 86756651 84786641
电子邮箱: scgxsw@126.com
附件: 1. 四川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贯彻落实 <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意见>重点工作任务分工细化方案
四川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2017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