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3-0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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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作者:综合业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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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供业〔2013〕118号
四川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关于转发《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办公厅关于转发<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关于开展部门项目调研工作的通知>的通知》的通知
各市州供销社、省社直属企业:
现将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办公厅《关于转发<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关于开展部门项目调研工作的通知>的通知》(供销厅函经字〔2013〕43号)转发你们。请各地高度重视此次农业综合开发部门项目调研工作,按照国家农发办《调研提纲》要求和调研分工(附件2)要求,加强与当地农发办沟通协调,结合近几年来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工作开展情况,认真做好调研,回答提纲所列问题,提出有针对性、前瞻性建议,并于6月12日前将书面材料及电子文档报送至省社综合业务处。
联 系 人:冉 虹 孙 进
联系电话:028—86623358
电子邮箱:scgxyw310@126.com
附件:1.《关于转发<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关于开展部
门项目调研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2.四川省供销合作社农业综合开发部门项目调研分工
四川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2013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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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ploadFiles/2013/6/20136291555.pdf
/UploadFiles/2013/6/20136292034.xls